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34,72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股份派发现金股利 5.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0,140,000.6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4,72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5.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2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5 日)
,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